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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姜云全的监管函

来源:深交所 2024-03-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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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姜云全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姜云全的

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56 号

姜云全: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獐子岛”或“公司”

2024 年 3 月 26 日晚间披露的《关于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

公告》显示,你的配偶许宁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至 3 月 7 日买入

公司股票 37,500 股,累计交易金额 113,871 元;并于 2024 年 3

月 7 日至 8 日卖出公司股票 37,500 股,累计交易金额 124,225

元。上述买入卖出行为间隔不足六个月,构成《证券法》第四十

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

你作为獐子岛的董事,未能督促配偶合规交易獐子岛股票,

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第 1.4 条、第

3.4.1 条、第 3.4.11 条的规定。

本所希望你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

1

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诚实守信,

合规交易上市公司股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4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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