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戎电子董事于飞收到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

来源:挖贝网 2024-03-13 21:45:4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神戎电子董事于飞收到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

挖贝网3月13日,神戎电子(832992)近日发布关于于飞收到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基本情况如下: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于飞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年3月11日

生效日期:2024年3月11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于飞

类别:董监高

关联关系: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短线交易违规。

违法违规事实:作为神戎电子董事、董事会秘书,神戎电子直系亲属于2023年12月29日卖出神戎电子股票4,017,200股,交易金额为12,051,600元,该行为发生于最后一笔买入神戎电子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构成短线交易。此后,神戎电子直系亲属分别于2024年1月3日买入神戎电子股票300,000股,于2024年1月16日卖出神戎电子股票5,000股,均构成短线交易。

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规定,构成短线交易违规。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1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于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神戎电子应当按照《证券法》《公司治理规则》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证券买卖行为,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股票交易。特此告诫神戎电子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股转公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股转公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上述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挖贝网资料显示,神戎电子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为激光夜视仪、红外热成像仪、加固计算机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