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商信政通已收到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安徽省专精特新企业,深耕电子政务信息化市场20余年)
安徽商信政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1月8日在北交所更新上市申请审核动态,该公司已收到第二轮审核问询函,问题主要有,政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周期对业绩持续性的影响,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进一步说明创新特征及竞争优势等。
同壁财经了解到,公司是专注于政务信息化领域的软件开发商及解决方案提供商,自成立以来,公司已深耕电子政务信息化市场 20 余年,凭借多年来对政务信息化相关业务的深刻理解和优质的产品研发能力,公司持续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云原生、元宇宙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以“业务+智能算子”为驱动力打造“数智中台”,以“可信云+能力原子”为生态力构建“技术中台”,专注于为党政用户、事业单位等提供以自有软件为核心的数智化整体解决方案。
关于政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周期对业绩持续性的影响。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1)2021 年、2022 年,发行人业绩大幅增长,收入主要来自于安徽、新疆地区的数智一体化平台业务。2023 年 1-9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为 6,792.81万元、同比下降 15.97%,扣非归母净利润为 235.37 万元、同比下降 89.46%。(2)发行人新疆地区数智一体化平台业务收入在 2021 年和 2022 年大幅增长,毛利率分别为 81.23%、81.92%,远高于其他省份,主要原因为以销售自有软件产品为主;2023年1-9月新疆地区收入大幅下降,毛利率为23.72%。
需要发行人(1)进一步说明 2023 年 1-9 月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分析说明业绩下滑是否主要受发行人主要细分业务领域市场饱和、终端用户招投标项目数量减少等客户需求变化影响,发行人业绩变动趋势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明显差异。最近一期下滑幅度超过50%是否属于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2)进一步说明 2023 年 1-9 月新疆地区项目收入、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原因,安徽地区收入回升的原因。按照需求来源(如新系统建设、现有系统更新)、终端用户类型列示新疆、安徽地区各期收入构成收入。结合新人安徽、新疆地区主要终端用户的新建、系统更新需求,发行人对其他细分业务领域的拓展进展、在手项目等,说明发行人在主要业务地区的收入、利润是否可持续。
关于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1)公司的数智一体化平台业务在软件及其配套产品交付客户并取得客户的验收确认单时确认收入,收入确认依据为《运行确认单》或《验收报告》,除部分项目存在多道验收程序外,其他业务验收流程均为一次性完成。发行人未说明多道验收程序项目的收入确认为初验还是终验。(2)公司直接客户以集成商为主,公司向集成商客户收入确认的时点是集成商客户验收而非终端客户验收,在项目整体验收时,公司主要配合集成商进行整体项目验收,终验对客户接受商品来说主要是例行程序。公司与部分集成商签订的合同中约定项目付款进度取决于终端客户回款情况。
需要发行人区分是否存在多级验收,列示数智一体化平台业务各期各类验收单据类型(如运行确认单、初验报告、终验报告)确认的收入金额及比例。对于多级验收项目,说明发行人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依据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情形。说明“运行确认单”的主要内容、与验收报告的差异、是否能确认客户验收情况,主要客户出具运行确认单而非验收报告的原因,发行人以运行确认单确认收入,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收入确认政策是否一贯执行,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情形。
关于进一步说明创新特征及竞争优势。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1)公司服务于多家省厅级单位,产品及服务得到了 200 余家终端客户的充分认可。(2)公司目前业务规模相对较小,较难作为集成商直接承接大型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参与集成商实施的项目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2.82%、88.37%、89.78%和 75.09%,公司以面向集成商用户为主。可比上市公司未披露营业收入中的集成商客户、终端客户收入构成,近期申报的同类公司集成商客户收入占比可达约 50%,且呈逐年上升趋势。
需要发行人(1)请结合发行人获取订单方式、与集成商的合作模式、与终端客户的合作年限等情况,说明得到 200余家终端客户的充分认可的具体依据,进一步说明公司政务信息化业务的创新特征,发行人与行业内主要企业、主要竞争对手的比较情况。(2)结合发行人与竞争对手在经营规模、资质水平、订单体量、客户类型的差异,说明发行人相较于竞争对手是否存在规模体量小、资质级别低的竞争劣势,是否影响公司业务拓展情况。结合直接客户对资质体量、功能实现、技术实力、研发能力等方面的要求,说明发行人相较于竞争对手在获取订单方面的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