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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富莱北交所IPO:股权分散无控股股东,部分技术及专利来自合作方授权

来源:乐居财经 2024-01-02 09: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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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盛富莱北交所IPO:股权分散无控股股东,部分技术及专利来自合作方授权)

乐居财经 王敏  12月27日,据北交所公开发行并上市信息,江西盛富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富莱”)北交所IPO已获受理。

据招股书,盛富莱本次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2.035亿元,其中1.735亿元用于年产高折射率玻璃微珠3,000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业绩方面,2020年至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内”),盛富莱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2,836.84万元、27,723.54万元、25,611.31万元和12,552.71万元;净利润分别为4,012.00万元、5,123.90万元、3,950.25万元和2,008.73万元。

根据经审阅的财务报表,截至2023年9月30日,盛富莱资产总额为39,239.61万元,负债总额为4,479.85万元,股东权益总额为34,759.76万元。2023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为19,090.4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76.88万元。

报告期内,盛富莱研发投入分别为931.31万元、1,007.98万元、1,111.27万元和554.82万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08%、3.64%、4.34%和4.42%。

盛富莱微棱镜型反光膜产品部分技术及专利来源于合作方的授权,包括《拼接技术与专利分许可授权协议》《<产品开发服务与分销协议>的转移和修正协议》等相关协议。

报告期内,公司微棱镜型反光膜销售收入分别为4,489.30万元、5,921.33万元、5,853.28万元和3,058.14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71%、21.45%、22.90%和24.41%。自获得相关授权许可以来,公司未与授权许可合作方或其他第三方发生过权属争议或其他法律纠纷。

盛富莱表示,若未来公司、授权许可合作方或其他第三方等利益相关方之间产生与该技术或专利有关的争议,或受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技术或专利授权状态发生变化,将对公司微棱镜型反光膜产品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盛富莱成立于2004年6月16日,于2022年8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创新层挂牌。

股权方面,盛富莱无控股股东。陈正远直接持有公司139.75万股股份,通过台州臻泰间接持有公司169.13万股股份;陈鸥波直接持有公司65.00万股股份,通过台州臻泰间接持有公司59.86万股股份。台州臻泰现为86位自然人持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持股比例较为分散,陈正远为台州臻泰的第一大股东,台州臻泰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其股东持有份额进行表决。陈正远与陈鸥波同为宜春睿泰普通合伙人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宜春睿泰控制公司24.78%股权。

依据上述,陈正远、陈鸥波父子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股权为33.91%。公司第一大股东台州臻泰虽持有公司33.84%股权,但台州臻泰作为股份有限公司自身股权分散,公司股东穿透后,不存在其他单一股东可以控制公司股权超过10%的情形。为维持陈正远、陈鸥波父子实际控制人地位的稳定性,陈正远、陈鸥波父子和台州臻泰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后,陈正远、陈鸥波父子可实际支配公司表决权为62.93%。

盛富莱是专业从事高折射率玻璃微珠及制品与光学膜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企业,是国内反光材料行业的主要生产企业之一。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高折射率玻璃微珠、微棱镜型反光膜、PC光扩散板(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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