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信股份北交所IPO:是否存调节各期收入、利润以满足上市标准的情形被追问

来源:挖贝网 2023-12-04 18:33:3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兆信股份北交所IPO:是否存调节各期收入、利润以满足上市标准的情形被追问)

挖贝网 12月4日消息,北交所在审企业兆信股份(430073)于12月1日披露第二轮问询的回复,是否存在调节各期收入、利润以满足上市标准的情形被北交所进一步追问。

资料显示,兆信股份专注于产品数字身份管理的技术研究与开发,提供围绕该技术的物联网标识产品、SaaS软件产品和行业数字化解决方案。

在两轮问询中,公司是否存在调节各期收入、利润以满足上市标准的情形被追问。在第一轮问询中,北交所要求企业结合收入成本跨期调整等项目的具体情况和证据说明会计差错更正的准确性,是否存在调节各期收入、利润以满足上市标准的情形。

在回复中,兆信股份列表展示了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会计差错更正、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会计差错更正,还对2020年度和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列出了涉及的报表项目及影响金额。

兆信股份表示,“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主要包括按净额法确认收入、收入成本跨期调整、股份支付调整、重分类调整等,系公司为更加客观、公允、谨慎地反映申报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前期会计核算实施的一系列规范性调整,不存在调节各期收入、利润以满足上市标准的情形。”

在第二轮问询中,北交所指出,问询回复中未对财务报表会计差错更正具体事项对财务报表科目的影响,未充分分析披露是否存在调节各期收入、利润以满足上市标准的情形。

对此,北交所要求企业补充说明会计差错更正中各更正事项的原因及对财务报表科目的影响,尤其是跨期收入成本、跨期服务费、股份支付费用等调整项目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进一步说明是否存在调节各期收入、利润以满足上市标准的情形。

在第二轮问询回复中,兆信股份表示,“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均系公司在申报北交所上市过程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会计处理进行综合分析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进行的适当调整,差错更正的主要调整事项包括按净额法确认收入、收入成本跨期调整、股份支付调整、重分类调整等,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兆信股份介绍道,公司选择第一套标准,即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同时,公司列出了2021年度差错更正调整前后的各项指标,并表示,2021年度差错更正调整前后,公司均符合第一套标准规定的各项指标,且公司差错更正调整后,对2021年度各项指标均是调减。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601.25万元,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87.89万元,远高于指标中规定的1,500万元;2022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2.98%,高于指标中规定的8%。

兆信股份称,综上所述,公司不存在调节各期收入、利润以满足上市标准的情形。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