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虚增利润!*ST太安及多名高管或合计遭罚款超千万元)
被立案后不足三个月,*ST太安(002433)被证监会调查的初步结论迅速出炉。广东证监局经调查后认为,*ST太安涉嫌虚增利润、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其中2018年至2021年度累计虚增利润超4亿元,上市公司以及相关当事人或将为此吃到总额超1300万元的罚单。
12月1日,*ST太安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简称“《告知书》”)。《告知书》宣布,对*ST太安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调查完毕,广东证监局依法拟对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值得注意的是,*ST太安收到《立案告知书》的日期是今年9月15日,本案从立案至调查结束只用了两个半月,凸显了当下金融稽查执法的雷厉风行。
《告知书》指出,经查明,太安堂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项共有两项:
第一,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太安堂2018年至2021年各年度分别虚增利润6599.64万元元、1.44亿元、1.16亿元、1.03亿元。四年间累计虚增总额超4亿元,其中2019年、2020年虚增利润超过了当年公司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00%。
第二,太安堂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其中2019年至2021年间的三年内,各年度资金占用发生额均在2亿元以上。
进一步来看,*ST太安虚增利润的手法主要涉及少结转成本、少记费用、虚增药品销售价格等方式。广东证监局指出:2018年至2021年,太安堂子公司广东康爱多数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少结转成本、少记费用等方式虚增存货、利润;2018年至2020年,太安堂及其子公司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通过虚增药品销售价格的方式虚增收入、利润。
广东证监局计划就此案开出总额达1370万元的罚单。具体来看,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ST太安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20万元罚款;对实际控制人柯少彬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余祥、焦宝元、柯少芳、宋秀清、谢成松等五人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至150万元不等的罚款。
在上述人员中,柯少彬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决策了实施资金占用、财务造假行为,是对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此外,柯少彬作为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相关人员实施财务造假、资金占用,导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未及时披露相关关联交易。
目前,广东证监局仅是通过《告知书》对上市公司、相关当事人告知,其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并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和依据及相关当事人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按规定,*ST太安及相关当事人仍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
目前,*ST太安未明确表示是否将提起申辩、听证。*ST太安仅就此事表示,对此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公司将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内部治理的规范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同时,*ST太安强调,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初步判断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情形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最终处罚结果以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近期,证监会持续释放严监管信号。11月召开的稽查办案表彰奖励会上强调,“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必须坚持“零容忍”执法不动摇、不松懈,稽查执法要“长牙带刺”,以全面加强监管为重点,依法查处欺诈发行、财务造假、操纵市场、违规减持等重大违法行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切实增强市场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