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辰新材2023年半年度第二次权益分派预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25元)
同壁AI讯,天辰新材2023年12月01日发布公告称,根据公司2023年8月11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第二次报告,截至2023年6月30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494,745,080.6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73,384,993.14元。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完成2023年半年度第一次权益分派,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公司总股本40,000,000股扣除扬中华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4,000,000股,即以36,00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23元(含税);以公司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4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5股,该次权益分派共派发现金红利80,028,000元,转增38,000,000股。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78,000,000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公司总股本78,000,000股扣除扬中华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7,800,000股,即以70,20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配分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25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00,035,00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扬中华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公司完成股权激励即扬中华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内部合伙份额对激励对象完成授予(不少于全部合伙份额的30%)之后该合伙企业持有的股份正常享受利润分配权。因此,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拟按下列方案实施分配:以公司总股本78,000,000股扣除扬中华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7,800,000股,即以70,200,000股为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