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博达软件已回复审核问询函:陕西省“专精特新”企业,致力于全媒体数字内容管理平台及内容大数据解决方案)
西安博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于11月2日在北交所更新上市申请审核动态,该公司已回复审核问询函,回复的问题主要有,现有房产均未取得产权证书,成长空间是否有限,主营产品及服务的信息披露不充分等。
同壁财经了解到,作为 5G 时代全媒体数字内容智能服务提供商,公司秉承“让内容成为资产、让数据创造价值”的核心理念,多年来致力于全媒体数字内容管理平台及内容大数据解决方案。
关于现有房产均未取得产权证书。公司表示,2012 年,发行人营业收入为 1,043.76 万元。随着业务不断发展,2015 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增至 2,519.20 万元,年末员工人数达到 120 人,2020 年末营业收入增至 10,166.47 万元,年末员工人数达到 326 人。原有的 13 层 01 号房已逐渐无法满足发行人的经营需要,发行人拟购置新的办公场所。自 2012 年购买西安半导体产业园房产以来,发行人对房产使用情况、配套情况等均较为满意,且园区内房产售价相对周边价格较低,再综合考虑管理成本、工作沟通便利性等因素,发行人愿意继续购买园区内房产。因电子信息集团已将西安半导体产业园第 201 幢其他房产销售给不同业主,发行人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及其他业主出售情况,向其购买各自持有的同幢楼内不同房产。
发行人向不同对手方购买权属不清晰房产系结合自身发展需要及标的房产的具体情况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阶段的情况,具有合理性。发行人购买时价格具有公允性,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相关房产权属瑕疵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1-8 中对发行人主要业务有重大影响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不存在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权属纠纷的相关要求。
关于成长空间是否有限。公司表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教育信息化行业长期受到国家政策的鼓励发展,近年来信息技术对高等教育发展的支撑作用更加凸显,教育信息化的市场规模不断增加,我国教育信息化发展正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发行人所属细分行业未来发展空间较大。
关于主营产品及服务的信息披露不充分。公司表示,公司通常不单独销售第三方产品,为确保甲方项目交付,根据合同执行的需要,帮助客户实现定制化、个性化的需求,为客户采购的非公司自研的第三方产品或提供第三方服务,此类产品及服务不属于公司经营范围或核心业务领域,一般通过外采满足需要,如液晶屏、处理器、第三方 IT 软件、第三方检测服务等。因此发行人将代客户采购的非公司生产的第三方软硬件或服务划分为第三类业务。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特性、业务开展及收费模式对业务进行分类,“软件及软件实施”、“技术服务”、“第三方产品及服务”的分类方式具有合理性,符合行业惯例。
关于其他问题,公司也一一进行了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