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股市直击 - 正文

证监会征求意见:发股类重组项目财务资料有效期特别情况下可适当延长

来源:证券时报网 2023-08-25 20:35: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证监会征求意见:发股类重组项目财务资料有效期特别情况下可适当延长)

证券时报e公司讯,证监会就《关于修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本次修改涉及《26号准则》第69条相关内容,主要修改如下:一是明确发股类重组项目财务资料有效期特别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延长时间至多不超过3个月。二是明确发股类重组项目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的配套措施。一方面,经审计的交易标的财务报告的截止日至提交我会注册的重组报告书披露日之间超过7个月的,上市公司应当补充披露截止日后至少6个月的财务报告和审阅报告,并在重组报告书中披露财务信息和主要经营状况变动情况;另一方面,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就交易标的截止日后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动及对本次交易的影响出具核查意见。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