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晟环保已收到第二轮审核问询函: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可降解餐具领域深耕多年)
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7月25日在北交所更新上市申请审核动态,该公司已收到第二轮审核问询函,问题主要有,期后业绩大幅下滑,境外销售模式披露准确性及核查充分性,重叠供应商、客户的交易合理性等。
同壁财经了解到,公司主要从事植物纤维可降解餐具等环保包装容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建立了从原料到终端产品全产业链业务体系,致力于开发生物降解环保新材料、新产品。
关于期后业绩大幅下滑。根据申报材料及问询回复,2023 年 1-3 月,受经济形势、外汇汇率波动、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发行人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22.1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142.31%。
需要发行人结合收入、成本、毛利率、期间费用的变动情况量化分析发行人 2023 年第一季度业绩大幅下滑的合理性,发行人各项成本费用与收入变化是否匹配,较上年同期相比是否存在明显差异及合理性,各项成本费用是否准确;发行人所处行业是否具备强周期特征、是否存在严重产能过剩、是否呈现整体持续衰退,发行人外销主要国家进口政策、汇率变动、贸易摩擦等外部环境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收入、利润变动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众公司情况是否基本一致。
关于境外销售模式披露准确性及核查充分性。根据申报材料及问询回复,发行人产品以外销为主,外销收入占比超过 80%,对第一大客户 ECO-PRODUCTS,INC 的销售占比超过 30%,发行人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公司产品主要消费群体为海外经销商,公司外销主要采取参加展会等方式提供给欧美当地经销商,再由经销商销售给欧美终端客户,终端客户有星巴克、沃尔玛等等”,在本次申报材料和问询回复中披露“公司外销主要客户为品牌商,销售模式为直销模式。”
需要发行人说明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将 ECOPRODUCTS,INC 等主要境外客户披露为经销商,而本次申报材料将主要境外客户披露为品牌商的合理性,境外品牌商购买发行人产品后是否进行进一步加工后对外销售,发行人是否直接为境外品牌代工或生产,业务实质是否为 ODM 模式,发行人销售模式披露是否准确,与可比公司的销售模式是否存在差异。
关于重叠供应商、客户的交易合理性。根据申报材料及问询回复,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客户供应商重叠的情形,公司与主要客户供应商重叠的交易对方所发生的销售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5.72%、40.87%和 36.36%,销售金额较高,主要系报告期内向 Eco-Products 销售金额较大,为公司的第一大客户,剔除该影响后报告期内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比为 7.40%、7.26%和2.50%。
需要发行人结合 Eco-Products 的商业模式、营业范围、合作背景以及采购石蜡的品质要求,说明报告期内向主要客户大额采购原料的合理性,相关材料是否存在特殊要求,是否存在国内采购路径,发行人报告期内向 Eco-Products 采购石蜡的数量及价格变动情况,采购石蜡数量及金额与对应产品销售是否匹配,发行人向客户采购价格与同类材料市场价格是否存在较大差异,采购价格是否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