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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玻电力已收到审核问询函: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注于电力系统输电线路用瓷(玻璃)复合绝缘子产品

来源:同壁财经 2023-05-23 21: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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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玻电力已收到审核问询函: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注于电力系统输电线路用瓷(玻璃)复合绝缘子产品)

天津市新玻电力复合绝缘子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于5月23日更新上市申请审核动态,该公司已收到审核问询函,问题主要有,产品竞争优势及市场空间,研发模式及共有专利,生产经营规范性等。

同壁财经了解到,公司专注于电力系统输电线路用瓷(玻璃)复合绝缘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打产品为 70kN-550kN 瓷(玻璃)复合绝缘子,该类产品直接服务于国内电网工程(尤其是超、特高压输电线路工程)基建线路建设项目和技改大修项目;同时,全资子公司新玻线缆经营线缆业务、仕翔电气经营 RTV 防污闪涂料等电网输电线路产品和电力工程施工业务。

根据申请文件,(1)发行人主要从事电力系统输电线路用瓷(玻璃)复合绝缘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服务于国内电网工程基建线路建设项目和技改大修项目;全资子公司新玻线缆经营线缆业务、仕翔电气经营 RTV 防污闪涂料等电网输电线路产品和电力工程施工业务。(2)发行人属于输配电设备制造行业,其市场前景与国家对电网投资政策、投资规模息息相关,主要客户为国家电网及其下属企业。

关于补充披露主营业务相关情况。根据申请文件,发行人主要业务为瓷(玻璃)复合绝缘子生产、销售,同时涉及线缆销售、电力工程服务业务,对外采购瓷(玻璃)绝缘子等原材料用于瓷(玻璃)复合绝缘子生产。需要发行人①补充披露瓷(玻璃)复合绝缘子的生产线、生产过程等,详细说明公司生产工艺/核心技术在产品生产中的应用。②结合主要产品/服务类型,列表分类披露报告期内自产与外购情况,主要客户及合作历史、销售金额及占比、毛利率等情况。③ 结合创新投入、创新成果、模式创新、市场地位等,进一步分析说明公司的创新特征。

根据申请文件,(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研发费用分别为 495.31 万元、686.35 万元和 646.05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为 4.64%、4.79%和 3.44%。(2)除坚持自主研发外,发行人积极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通过合作研发,积极推动输配电设备领域的产学研一体化和新产业融合。(3)目前,发行人及子公司共拥有 4 项发明专利,63 项实用新型专利(其中自有专利 46 项,共有专利 17 项,多项专利为与国家电网山东电力研究院共有),1 项授权专利(2027 年到期),并拥有室温硅橡胶配方调配技术、高温硅橡胶配方调配技术等非专利技术。

需要发行人(1)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研发项目及在研项目的研发模式(自主研发、合作研发、委托研发)、预算和执行情况、研发进度、研发目标、研发人员等,说明研发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的关系,和生产活动研发设计的划分标准;说明相关研发项目是否符合进度预期,说明研发活动是否与具体订单相关,研发成果是否已应用于发行人生产运营,是否完成产品转化,以及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2)说明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研发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模式、研发目标、项目预算、费用承担方式、人力和资金安排等,说明发行人与合作研发方各自的技术贡献、目前研发进展、研发成果的权属、收益分配情况等,说明目前相关研发成果的应用情况,研发项目的预算和支出与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研发费用是否匹配。

关于订单获取合规性。根据申请文件,发行人主要客户为国家电网及其下属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国家电网订单,由于电力工程的特殊性,因项目抢修或执行保障任务等原因,存在个别项目在没有招投标的情况下先行供货的情况。需要发行人①说明报告期内销售合同签订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应履行招投标程序而未履行的情形。②说明没有招投标先行供货的项目情况,包括项目数量、具体原因及合理性、具体内容、实施情况、金额及占营业收入比例,说明上述情形下的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情形,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结合招投标相关规定,说明前述情形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对公司业务合规性是否构成重大影响,并测算说明对发行上市条件的具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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