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水利已回复审核问询函:国家级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聚焦水利水电智能装备)
四川东方水利智能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4月26日更新上市申请审核动态,该公司已回复审核问询函,回复的问题主要有,客户合作稳定性及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主要产品及核心技术创新性的具体体现,订单获取合规性等。
同壁财经了解到,公司以水利水电智能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为核心业务,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公司深耕于水利水电智能装备行业,经过十几年的稳步发展,已为国内外数百个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提供了产品和服务。公司的主要产品分为水工机械装备和水域环保智能装备两大类,其中水工机械装备主要有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闸门等产品,水域环保智能装备主要包括拦污装备、水上清污机器人等产品;公司主要服务为利用自有研发的水上清污机器人提供漂浮污物治理服务。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及江河、湖泊等各类水域的治理服务,主要客户为大型国有水利水电建设单位和地方国有水利水电投资单位。
报告期内,水工机械类和水域环保智能类前十大客户变动较大,主要原因系客户根据具体项目建设进度采购公司产品,同一客户在各年度间产生的业务收入波动较大符合公司所属行业特征。
从签订的上述合同及交付情况来看,报告期内公司向中国电力建设集团、四川发展(控股)各期销售收入波动主要有两方面原因:(1)公司按照业主单位项目的施工进度安排生产并供货,所以同一项目在报告期内各年度间发货金额存在差异;(2)公司采用订单式生产模式,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会受市场环境、国家政策等方面的影响,每个业主单位在不同时期新建项目的数量和金额存在较大波动,同时公司受地域、产能及中标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致使公司和上述业主单位在不同年度签署合同存在差异。故公司向中国电力建设集团、四川发展(控股)各期销售收入存在波动符合行业特征。
公司以相对较低价格参与市场竞争,在保证合理毛利率的情形下,说明公司成本管控较好,具有一定的投标价格优势。但仅根据招投标价格无法真实、准确、完整地对比公司产品与竞争对手的产品价格,又因产品性能、技术特点为竞争对手的商业机密,难以获取,因此公司选取了可比公司是否属于“专精特新”企业、行业经营资质、行业信用等级等公开信息,间接反映出其产品价格、产品性能、技术特点等,说明公司产品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及技术先进性。
近年来我国各类引水、调水、防洪、排涝等水利工程开工数量和投资金额不断增加,说明水利水电行业建设具有良好的发展趋势。水工机械产品是水电站不可或缺的重要机械装备,肩负着拦水、蓄水、输水发电的重要任务。公司的未来市场发展空间巨大,不存在未来空间受限的情形。
截至本问询回复签署之日,发行人在上述项目中的交付安装义务均已完成,应收款项大部分已经收回,合作期间未发生法律纠纷。上述项目存在被认定为合同无效的风险,但即使上述项目合同被认定无效,因上述项目均已安装完毕,发行人也可依法要求采购方参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支付价款。同时,采购方作为应当主动履行招投标程序而未履行的过错方也应向发行人赔偿其因此受到的损失。经与客户确认,客户不会撤销或解除与公司的合同,或要求公司退还上述项目的采购款项。故上述项目不存在法律纠纷以及合同被撤销的风险。
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内控制度,通过规范员工行为、费用和支出报销程序等措施防范商业贿赂的发生,并在生产经营中实施执行。同时,在上述项目中,发行人按照客户要求组织报价,凭借自身产品的质量、品牌优势,吸引客户选择公司,销售人员在与客户的商务洽谈中,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存在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
虽然樱孜渡水电站项目和龙家咀水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存在合同无效的法律风险,但即使合同被认定无效,发行人可依法要求采购方参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支付价款,且采购方作为应当主动履行招投标程序而未履行的过错方也应向发行人赔偿其因此受到的损失。上述项目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和 2022 年 4 月完成交付安装并通过客户验收,客户回款情况良好,确认的收入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同时,上述项目客户确认不会撤销或解除与公司的合同,或要求公司退还上述项目的采购款项;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就发行人因该等情形可能承担的或有损失出具承诺;上述项目不存在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的情形。综上所述,以上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