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佳股份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公司及法人樊日星被限制高消费)
挖贝网3月15日,三佳股份(870167)发布公告,公司近日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获知,公司监事樊日星存在被限制高消费的情形。
根据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2021)沪0109执9114号:本院于2021年12月15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刁建敏申请执行你单位(上海科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因你单位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你单位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你单位及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樊日星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如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行为的,可以向本院提出申请。如你单位因经营必需而进行前述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本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公司监事被限制高消费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没有不利影响,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股东权益保护也没有不利影响。
公司将于三届二次监事会改选监事成员,并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挖贝网资料显示,三佳股份是一家高科技软件服务企业,为能源行业的数字化、自动化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定位于泛金融支付和商业智能化建设,是国内唯一一家具备金融科技背景的大型能源行业的系统集成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