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麦克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第二轮问询函)
浙江麦克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02月20日收到第二轮问询函,收到的问题有,关于持续经营能力,关于客户供应商重合,关于实际控制人认定及关联交易,关于公司外购排污权,关于注册制过渡期申请文件更新。
同壁财经了解到,公司 2021 年全年净利润预计为-469 万元。需要公司补充说明,(1)公司业绩亏损是否仍将持续;(2)公司毛利率、业绩变动情况及具体原因。
公司存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合的情形。需要公司补充说明相关交易金额大小及占比情况,说明采购与销售是否存在对应关系,是否应当认定为委托加工业务。
公 司第一、二大股东的股份均自浙江通圆经编受让取得,浙江通圆经编及关联方向公司多次拆借资金,公司与浙江通圆经编存在大额转贷及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交易情形,但公司未将上述主体认定为实际控制人。需要公司补充说明,(1)自公司设立之初至今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依据及变化情况,是否与公司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认定存在不一致的情形;(2)浙江通圆经编及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累积金额及资金成本或附加条件情况;(3)浙江通圆经编及关联方控制的天祥新材主营业务为经、纬编布及半成品的生产、销售,公司主营业务为经编面料的印染加工服务,说明公司客户及供应商中是否存在浙江通圆经编等关联方及其合理性。
公司为重污染企业,2013 年以 1,420.33 万元从海盐县环源排污储备交易有限公司外购排污权。公司排污权参照采用直线法按 10 年摊 销。需要公司说明,(1)公司设立初期外购排污权的原因及合法合规性;(2)公司 2013 年外购排污权指标后历年实际排污及指标额度使用情况,公司后续是否存在继续外购排污权的需求及相关规划。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前后相关审核工作过渡期安排的通知》要求,需要公司在 2023 年 3 月 3 日前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业务指南第 1 号 ——申报与审核》的规定更新申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