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威迈斯将科创板上会:2022年上半年营收15亿元,多项业务收入下滑)
2023年1月10日,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威迈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招股书(上会稿)。这意味着,威迈斯将接受科创板上市委员会的现场审议。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暂未披露威迈斯的上会日期。
据贝多财经了解,威迈斯于2022年6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招股书。本次冲刺上市,威迈斯计划募资13.32亿元,其中6.20亿元用于新能源汽车电源产品生产基地项目,2.12亿元用于龙岗宝龙新能源汽车电源实验中心新建项目,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天眼查信息显示,威迈斯成立于2005年,前称为深圳威迈斯电源有限公司。目前,该公司的注册资本约为3.79亿元,法定代表人为万仁春,股东包括万仁春、刘钧、同晟投资、丰图投资、广汽资本、深创投等。
据招股书介绍,威迈斯专注于新能源汽车领域,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相关电力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主要产品包括车载电源的车载充电机、车载DC/DC变换器、车载电源集成产品,电驱系统的电机控制器、电驱总成,以及液冷充电桩模块等。
此前,威迈斯曾于2019年6月报送了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申请文件,准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但首发审核未通过,于2020年8月被否。直至2022年6月,威迈斯则转战科创板,并更换了保荐机构。
此前,上海证券交易所曾要求威迈斯说明更换保荐机构的具体原因,与现保荐机构签订辅导协议的过程、对应时间及参与人员,签订辅导协议后从事的具体工作,是否进行充分尽职调查及内部立项、质控、内核等把控工作,是否利用了国信证券尽职调查等工作成果。
同时,要求威迈斯说明两次申报文件的主要差异,重合年份财务数据大幅变化的原因,前次申报被否的主要问题,相关问题是否得到解决或已整改完毕,并要求保荐机构说明是否独立审慎核查,是否勤勉尽职,是否存在核查证据依赖申报会计师及前次申报保荐机构的情况。
招股书显示,威迈斯2019年、2020年和2021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7.29亿元、6.57亿元和16.95亿元;净利分别为3413.80万元、551.12万元和7137.09万元,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2635.99万元、-866.92万元和6494.05万元。
2022年上半年,威迈斯的营业收入约为15.02亿元,净利润约为1.23亿元,扣非后净利润约为1.19亿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威迈斯的资产总额约为31.8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约为8.58亿元。
报告期内(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威迈斯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合计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2.32%、72.42%、67.27%和55.93%,该公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相对较高。
值得一提的是,威迈斯的主营业务毛利率持续下降。报告期内,该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为24.71%、26.05%、21.87%和20.38%,毛利率水平存在一定下降,主要受原材料价格、产品销售价格下调压力、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等多种因素影响所致。
贝多财经发现,车载电源板块下的车载电源集成产品、车载充电机为威迈斯的主要收入来源。报告期内,威迈斯来自车载电源集成产品的收入分别为2.91亿元、3.99亿元、13.70亿元和13.21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0.02%、60.88%、81.05%和88.25%。
同期,车载充电机业务为威迈斯贡献的收入分别为2.72亿元、1.21亿元、8309.95万元和4458.84万元,占比分别为37.36%、18.44%和4.92%。不难看出,威迈斯的车载充电机业务收入在逐步萎缩,下滑较为明显。
此外,威迈斯还有部分收入来自工业电源业务。报告期内,威迈斯来自工业电源业务的收入分别为1.19亿元、1.00亿元、5093.83万元和2492.5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34%、15.33%、3.01%和1.66%,持续下滑。
威迈斯在招股书中称,该公司在车载电源行业深耕多年,已成为小鹏汽车、理想汽车、合众新能源、零跑汽车等造车新势力以及上汽集团、吉利汽车、奇瑞汽车、长安汽车等众多知名车企的核心供应商。
据介绍,威迈斯的800V车载集成电源产品已获得小鹏汽车、理想汽车、岚图汽车等客户的定点,其中小鹏G9车型已于2022年第三季度上市,为国内首批基于800V高压平台的新能源汽车车型之一。
威迈斯在招股书中表示,该公司突出的研发创新能力使公司积累了众多境内外专利。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公司取得授权专利261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33项、境外发明专利10项),以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66项。
智慧芽数据显示,威迈斯共有423项专利申请信息,其中发明专利210项,占比49.65%。通过算法分析,该企业的专利布局主要专注在车载充电机、控制器、转换电路、电动汽车、变压器等技术领域。
本次上市前,威迈斯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万仁春。根据招股书介绍,万仁春直接持有该公司21.3625%股权。同时,万仁春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倍特尔、特浦斯、森特尔三个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控制该公司21.4099%的表决权。
据此,万仁春直接和间接控制威迈斯42.7724%的表决权,为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当前,万仁春为威迈斯董事长;刘钧为董事、总经理,直接持股比例为7.23%。据了解,万仁春、刘钧均曾在华为旗下深圳市华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任职。
2000年3月,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华为电气技术有限公司,现名为“维谛技术有限公司”)成立后,万仁春、刘钧均加入该公司。2009年,万仁春辞职并加入威迈斯,刘钧则于2011年加入威迈斯。
除了万仁春、刘钧外,曾在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任职的还有威迈斯董事、副总经理冯颖盈;董事、深圳研发中心总监杨学锋;董事、副总经理姚顺等人。对此,上海证券交易所曾要求威迈斯说明其知识产权是否涉及其他单位职务发明,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等。
威迈斯则表示,该公司持有的专利未涉及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原任职单位的职务发明,该公司与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原任职单位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