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只松鼠连曝两起员工受贿案 其中一高管两年索取回扣超530万)
中国网财经2月16日讯(记者叶浅 单盛群)前有高管卖废纸箱牟利70万,后有总监授意哄抬供货价“吃”回扣。近期,“零食第一股”三只松鼠(300783.SZ)接连被曝两起商业受贿案,两案涉案金额合计超700万元。
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公布的一则判决书显示,2017年12月至2019年12月,三只松鼠京东旗舰店运营部总监程某,利用其担任“三只松鼠”鼠小野产品特种队队长和产品供应链中心辣条部负责人职务上的便利,伙同被告人程某、黄某二人授意供货商提高供货价,并从中索取回扣,共计530.24万元。程某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40万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扣押、查封被告人程某用违法所得购买的宝马牌轿车一辆(购买价值26.8万元)及在其妻子名下位于芜湖市三山区房屋一套(总房款114.12万元)。程某家人代其退出违法所得117.89万元。
此外,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三只松鼠另一名员工张某,同样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获刑三年。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9月至2020年10月间,被告人张某利用其担任三只松鼠辅材部负责人、辅材部高级专家等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宁国市城南印刷厂、马鞍山康祥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六家业务单位所送钱款,共计188.6万元,在日常业务开展等方面提供帮助。
值得注意的是,张某被抓前,已被三只松鼠以涉嫌职务违法停职。据该案的辩护律师介绍称,2020年12月中旬,张某因职务违法被停职后便咨询律师准备主动交代问题,后由于律师太忙无暇陪其主动投案,使其错失了投案自首的机会。最终,张某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且没收已退出的违法所得188.6万元,上缴国库。
三只松鼠的商业受贿案并非没有先例,稍早前,三只松鼠前总监蒋某同样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7月至2020年3月,蒋某利用其担任三只松鼠华北DC高级经理兼天津配送仓经理及华北大区总监兼天津2C发货仓运营经理的职务便利,收受北京龙金亿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另案处理)所送现金27.90万元及宝马牌BMW7201EMHEV轿车一辆(价值人民币42.9万元)。
2018年10月至2020年4月间,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被告人童某采取销售不入账或调整过磅表等方式,将三只松鼠出售的废旧纸箱(价值人民币68.4万元)占为己有。其中蒋某分得34.4万元,童某分得34万元。
最终,法院判决,蒋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16日下午,三只松鼠两名员工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双双被判刑的消息引起热议。对此,三只松鼠官方回应相关媒体称,“廉洁体系建设是不断完善的过程,体系机制是预防针,不是特效药,杜绝腐败是一个伪命题,但我们会为之坚守并探索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