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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亿元诉讼延期近一个月才对外披露 *ST晨鑫收监管函

来源:挖贝网 2020-06-10 11: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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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贝网 6月10日消息,面对原实控人刘德群3.7亿元的欠款,*ST晨鑫(002447)于4月22日法院提起了诉讼。不过因申请延缓缴纳诉讼费没能得到法院批准,该公司在一个月之后收到了撤诉通知。但直到6月9日,*ST晨鑫才对外披露诉讼费进展。由于信披不及时,*ST晨鑫被深交所下发监管函。

据*ST晨鑫披露,2017年9月,公司与原实控人刘德群签订了《资产出售协议》及《资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将海珍品养殖、加工、销售业务相关资产及部分负债出售给刘德群,交易作价约为15.71亿元。

经过双方约定,刘德群将分四期并以现金支付上述款项,分别是在出售协议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款项8亿元;2018年6月30日前支付二期款项1亿元;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三期款项3亿元;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全部剩余款项3.71亿元及期间利息。

2017年11月,刘德群向该公司支付了首期款项8亿元。随后因为其无法按期支付剩余款项,双方签署协议,约定刘德群在2019年6月30日前支付二期款项1亿元,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三期款项3亿元,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全部剩余款项3.71亿元及期间利息。

不过直至2019年7月,刘德群才支付了二期部分款项3,0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刘德群尚未支付资产出售款项共计3.7亿元。

针对刘德群未能按期支付3.7亿元一事,2020年4月22日,*ST晨鑫称公司已向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在提起诉讼一个月之后,因公司申请延缓缴纳诉讼费未获法院批准,*ST晨鑫在5月22日收到法院送达的撤诉通知。

从金额来看,这笔诉讼金额占*ST晨鑫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65.93%。但*ST晨鑫没有及时披露上述诉讼后续进展,直至2020年6月9日才对外披露《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对此,深交所在今日向该公司下发监管函,要求其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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