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清偿157万元债券 天广中茂被申请重整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李曼宁 2020-02-20 0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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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无法清偿157万元债券 天广中茂被申请重整)

因无法清偿近157万元债券,天广中茂被债权人提请破产重整。天广中茂2月19日晚间公告,债权人郑州蕴礼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为由,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对于陷入经营困局、引入战略投资者尚无实质性进展的天广中茂来说,重整不失为获得新生的一次机会。不过,上述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债权人申请重整

公告显示,郑州蕴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简称“郑州蕴礼”)于2018年4月11日通过华泰证券郑州经三路证券营业部开立的账户购买了天广中茂发行的3万张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6天广01”,债券代码“112467”)。

2019年9月12日,申请人将其中1.5万张债券对外转让,并收到了转让款111.57万元。2019年9月10日,申请人将持有的另外1.5万张债券向公司申请回售,公司应最迟于2019年10月26日向申请人支付债券本息157.5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已通过场外交易方式于2019年11月28日向申请人支付债券利息6375元,暂计至2019年10月26日的余款156.86万元至今尚未支付。

天广中茂认为,重整程序以挽救债务人企业,保留债务人法人主体资格和恢复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如果能通过重整程序妥善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公司将重新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为此,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为妥善化解公司目前的危机与风险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

同时公司表示,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高溢价并购后遗症

天广中茂曾是“消防第一股”,公司集消防产品与工程、园林绿化与生态修复、食用菌三大主业于一体。后两大业务板块于2015年后通过并购纳入上市公司体系。

2015年4月,天广中茂公告拟定增收购中茂园林和中茂生物,借此进入园林绿化及食用菌领域。当时,两家标的评估增值率分别达到90.83%和469.25%,合计评估增值16.19亿元。

然而,这次转型也为公司发展埋下大雷。2018年,天广中茂对收购中茂生物时确认的商誉计提了6.12亿元商誉减值,该项减值直接导致公司业绩由盈转亏。天广中茂还因大幅下修业绩遭深交所给予通报批评处分。2018年公司亏损4.52亿元。

2019年,天广中茂不仅未扭转业绩颓势,且商誉减值炸雷再现。公司今年1月14日晚宣布,将大幅下修2019年业绩预期,由预亏1.8亿元-3.16亿元调整为预亏21.58亿元~30.47亿元。

天广中茂表示,公司对2019年度主要资产进行核查并对资产减值情况进行评估,部分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其中全资子公司广州中茂园林的工程存货及公司2015年收购广州中茂园林与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时所形成的商誉存在明显的减值风险。公司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金额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定后确定。

紧接着,1月15日,深交所向天广中茂下发关注函,要求说明拟对中茂园林工程存货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应工程项目名称、对应金额,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原因及具体测算过程。说明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具体金额,并结合中茂园林与中茂生物所处行业发展状况、经营环境、主要业务开展及产品价格变动情况等因素,说明公司以前年度商誉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准确性,在2019年计提大额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等。

业绩下滑的同时,天广中茂债务危机也频频上演。2019年10月,天广中茂公告,公司“16天广01”债券未能兑付回售款和利息,发生实质违约。“16天广01”是天广中茂于2016年10月底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年利率为5%,发行规模12亿。发行之初,天广中茂主体评级为AA,而在债券构成实质违约后,根据联合评级于2019年12月5日出具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关于下调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存续期债券信用等级的公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C,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C。

此外,2月11日,《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显示,有投资者向深交所投诉,称其于2018年1月30日通过债权转让获得对天广中茂大股东邱茂国的500万元债权,并由天广中茂的子公司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时任董事长邱茂期对该债权提供担保。

对此天广中茂回复称,根据公司大股东邱茂国出具的《关于问询函的情况说明》,投诉人作为广州蓝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合伙人曾就上述500万元债权向邱茂国主张清偿责任,但因邱茂国明确表示与投诉人没有借款关系予以拒绝,故产生本次投诉事项。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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