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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捷二股东要求修改章程和提名新独董的要求被拒 理由是过了时间点

来源:挖贝网 2019-09-15 18: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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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ST中捷二股东要求修改章程和提名新独董的要求被拒 理由是过了时间点)

挖贝网 9月15日消息,*ST中捷(002021)拒绝公司二股东宁波沅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关于在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修改公司章程和提请补选余雄平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两项议案。

拒绝的理由是提交相关议案的时间已过。

据介绍,持股16.42%宁波沅熙投资在9月12日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补选余雄平为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两项议案,要求董事会将该临时提案增 加至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进行审议。

不料,此提案被董事会否决。理由是: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5%(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且持有时间一年以上的股东,如推派代表进入董 事会的,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并提交有关材料。”

*ST中捷表示,鉴于上述情况,临时提案中“议案二、《关于提请补选余雄平为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内容已不满足《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中对于 股东提名董事的时间规定,即距离 2019 年 9 月 25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时间已不足二十日,公司董事会认为该临时提案不宜提交 2019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后续宁波沅熙认为仍有必要提交的,建议其对该提 案修正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再行提交。

议案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期公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 告[2019]10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修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条款的通知》(深证上 [2019]245 号),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提案人提议修改公司章程以适应现用的监管政策及监管要求。 

议案二、《关于提请补选余雄平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捷资源 2019 年 9 月 3 日发布的《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80),中捷资源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王端先生已递交书面辞职报告,辞去中 捷资源公司董事职务。经提案人的认真审核,提案人提议补选余雄平先生为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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