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磊新材对外担保面临代偿风险 募集资金专户5707万元被全部冻结

来源:挖贝网 2018-11-14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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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鑫磊新材对外担保面临代偿风险 募集资金专户5707万元被全部冻结)

挖贝网讯 11月14日消息,新三板公司鑫磊新材(839832)目前一项金额为5062万元的对外担保,而面临着代偿风险。并且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因未履行合约被全部冻结。

对外担保涉诉 面临代偿风险

2015年12月11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办事处(甲方)与鑫磊新材、实控人钟小伟及赣州三友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乙方)等签订担保协议,乙方同意为债务人定南金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对长城资管的债务提供最高额6200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

定南金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是鑫磊新材实控人钟小伟曾经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2018年5月15日,长城资管向南昌市中级人秘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定南金汇支付款项5062.8万元及利息225万元,同时要求鑫磊新材在内的11个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8年7月4日,长城资管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要求冻结担债务人及担保人资产。南昌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9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冻结了鑫磊新材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资金5288.79万元,冻结期限为2018年8月8日至2019年8月7日。

未能履行合约 募集资金账户被全部冻结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后,8月3日收到了来自股转系统的终止股票发行通知书。8月7日,鑫磊新材将发行对象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本息4020万元退回。

鉴于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导致不能将投资款退回包括湖北长江兴宁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长江兴宁”)在内的其他发行对象。次行为已构成违约。故长江兴宁提起诉讼,要求对鑫磊新材及实控人钟小伟等公司主体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或查封。

8月21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冻结了鑫磊新材募集资金账户中的5200万元。截至2018年8月21日,募集资金专户中余额5707.8万元。因实际冻结资金已超过账户余额,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金额已被轮候冻结。

此外,因上述事项,公司实控人钟小伟所持43.78%的股份也被全部冻结。

上述重大事项均未进行信息披露。主办券商西部证券提醒,鑫磊新材涉及多项重大诉讼,可能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带来不利影响,且存在实控人变更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持续关注上述重大事项,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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