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威思顿因收购报告书信批不及时 遭主办券商风险提示)
挖贝网讯 1月17日消息,新三板挂牌公司威思顿(831786)因未能及时披露收购报告书等文件,遭主办券商东兴证券风险提示。
2017年1月5日,东方电子(000682)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确认东方电子控股股东东方电子集团(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与威思顿的全部股东(除上市公司以外)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
2017年1月9日,威思顿也在披露的《关于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中确认了协议签署等事实。
本次交易完成后,东方电子集团拟持有威思顿70%的股权,威思顿控股股东将由东方电子变更为东方电子集团。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监督规定,威思顿及收购人应当在相关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转让日内披露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文件。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得知后,要求其相关工作人员按相关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但截至本风险提示公告出具之日,威思顿仍未向主办券商提供收购报告等文件,导致不能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工作,主办券商现已对此事进行了督导。
对此,主办券商东兴证券表示,如果挂牌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可能会引起公司治理风险、信息披露风险甚至监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