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讯 8月10日消息,近日博维仕(430168)发布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现有总股本347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068124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231876股,派0.5元人民币现金。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4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4月22日。
据了解,博维仕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47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068124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231876股(其中以公司股东溢价增资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231876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派0.5元人民币现金(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税【2015】101号文);QFII实际每10股派0.143188元,对于QFII之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博维仕表示,针对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1362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5681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博维仕总股本为3476万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5318.28万股。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摊薄计算,201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3元。
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博维仕利用物联网、云存储和大数据处理技术,在电力能源行业为智慧电厂、智能电网, 在“中国铁塔”公司为数量庞大的铁塔以及在其他有优势的市场领域等提供生产安全监控管理综合解决方案。2015年度博维仕营业收入为6920.29万元,较上年同期4444.30万元增加了55.71%;净利润为1233.25万元,较上期金额530.62万元增加13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