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讯 8月8日消息,近日能为科技(430281)发布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现有总股本27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元人民币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4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4月26日。
据了解,能为科技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7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元人民币现金红利(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税【2015】101号文);QFII实际每10股派3.6元,对于QFII之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能为科技表示,针对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能为科技主要从事视讯系统、电站锅炉燃烧综合精确管理系统及电除尘综合解决方案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2015年度能为科技营业收入为8926.74万元,较2014年度8863.62万元增长了0.71%;净利润为1428.64万元,较2014年度的1398.16万元增长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