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讯 7月12日消息,近日天蓝环保(833772)发布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现有总股本8017.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5元人民币现金。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6月29日。
据了解,天蓝环保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017.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5元人民币现金(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税【2015】101号文);QFII实际每10股派1.035元,对于QFII之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天蓝环保表示,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3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据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天蓝环保是凭借在燃煤烟气治理领域的技术优势和丰富经验,针对不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为客户提供燃煤烟气治理的工程总承包、环保设施第三方运营服务及技术研发设计服务。2015年度天蓝环保营业收入为4.23亿元,较2014年度4.24亿元减少了0.19%;净利润为2353.69万元,较2014年度1532.09万元增加了5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