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泰新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确认激励对象均未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且不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独立董事及外籍人士。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规定的资格和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委员会同意以2026年11月6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为24.40元/股,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