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一致行动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江东及一致行动人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合计质押股份64,242,52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62.47%,占公司总股本9.91%。其中刘江东质押42,344,155股,金海马公司质押21,898,365股,延期购回日均为2027年7月7日,质权人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述股份质押用于个人及经营资金需求,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刘江东及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为自筹或其他融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