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免收利息事项的核查意见)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摩弗智能科技研究院(安吉)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其中,向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提供18,947.97万元借款,原按一年期LPR计息。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决定,自2026年12月1日起对该笔借款免收利息,此前已计提利息仍按原约定执行。该调整不影响募投项目总投资,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对本次免息事项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