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会议可不定期召开,决议需经委员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等利害关系需回避。委员会可下设工作小组,协助开展前期材料准备和评审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