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了适用对象包括董事(含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外部竞争性、内部公平性、绩效激励性和能力发展导向原则。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领取固定津贴,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发放按季度或月度进行,绩效薪酬与年度经营和个人业绩挂钩。公司根据经营状况、行业薪酬水平、通胀等因素适时调整薪酬体系,并对违规行为导致损失的情形规定了薪酬追回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