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稿))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稿),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明确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应遵循招股说明书用途,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提供给关联方使用。对暂时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需履行相应程序。募投项目变更、超募资金使用、节余资金处理等均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公司需定期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