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明确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内部管理程序及相关责任。涉及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披露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损害公司或他人利益的,可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须满足信息未泄露、知情人承诺保密、股票交易无异常波动等条件。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相关事项需登记并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出现信息泄露或原因消除等情况应及时披露。不得滥用暂缓、豁免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