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耿帅先生、肖志军先生和卢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三人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经验与管理能力,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未持有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卢昊先生间接持有),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高管无关联关系,未受过监管处罚或被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