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更换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及(2)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及8.17条)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715)宣布,潘霈民女士因工作安排辞任公司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2026年10月29日起生效。潘女士确认与董事会无意见分歧,亦无其他需披露事项。董事会同时宣布,黄慧娴女士获委任为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同日起生效。肖婷婷女士将继续担任另一名联席公司秘书,并与黄女士合作履行职责。黄女士为具备香港执业资格的律师,拥有企业融资、合规等丰富经验。此前联交所曾就肖女士担任联席公司秘书授予豁免,有效期至2029年3月8日,条件为须由潘女士协助。因潘女士辞任,该豁免将被撤销。公司已获联交所新授出豁免,允许在2026年10月29日至2029年3月8日期间,由黄女士协助肖女士履行职责。若公司严重违反上市规则,新豁免将被撤销。公司须在豁免期届满前证明肖女士已具备独立履职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