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发布公告,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旨在规范公司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组织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编制与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内幕信息管理、合规监督及与监管机构沟通等。制度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禁止情形、任免程序及履职保障,要求其具备财务、法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总裁、财务负责人等经营性职务。公司设证券部,由董事会秘书管理,并为其履职提供必要权限与支持。制度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保密义务、离任审查要求及履职评价机制。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