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庆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涉及董事会会议召开方式和会议记录要求。修订后规定董事会原则上采取现场方式召开,无法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可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出席,确保能充分交流并发表意见。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仍为书面及记名投票。同时,删除了原条款中关于传真、会签方式作出决议的规定,明确所有董事会会议均应进行会议记录,参会董事需签名。该修订已获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