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和《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表决结果均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余额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该利润分配方案已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