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说明,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本次交易为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取得深圳市宏钢光电封装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