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选举吕东锋、华亚平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吴晓波、俞高、赵阳为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