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议采纳新组织章程细则)
麗新製衣國際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建議修訂現有組織章程細則,並採納一套新的組織章程細則(「新組織章程細則」)以取代現有版本。此次修訂旨在允許公司以庫存方式持有已購回股份、推動無紙證券市場制度、配合上市規則關於擴大無紙化上市制度的修訂,包括以電子方式向股東發佈公司通訊及提供電子支付公司行動款項的選項,並對現有組織章程細則作出若干輕微內務修訂。建議採納新組織章程細則須待股東於二零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或其續會或延期會議)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上以特別決議案批准,若獲通過,將自批准之日起生效。相關通函及股東週年大會通告將盡快寄發予股東。概無股東於建議中擁有重大利益,因此無需就決議案放棄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