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正式设立清越科技事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的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正式设立清越科技事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用于先行赔付因清越科技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件而遭受投资损失的适格投资者。专项基金由广发证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清越科技实际控制人高裕弟共同出资设立,总规模为人民币3.7亿元,由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管理人。赔付对象为在2022年12月9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买入且于2025年10月31日仍持有清越科技股票,并在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2月12日期间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扣除市场风险因素后存在实际亏损的,可纳入赔付范围。赔付金额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及相应佣金、印花税。接受赔付的投资者需确认并签署《谅解承诺书》,同意将索赔权利转让给出资方,并不再向相关责任方追偿。专项基金存续期为3个月,可由管理人视情况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