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有关关连交易有关根据特别授权认购新股份)
兹提述永通万国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9月8日及2026年9月29日发布的有关认购事项及特别授权的公告。根据该公告,原定于2026年10月23日或之前寄发一份载有(i)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的进一步详情;(ii)独立董事委员会就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向独立股东提供意见的函件;(iii)独立财务顾问就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的函件;及(iv)股东特别大会通告的通函。由于需要更多时间落实通函所载若干资料,现将通函的寄发日期延迟至2026年11月13日或之前。本公告由董事会共同及个别承担责任,确认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误导或欺诈成分。本公告不会在美国境内派发或构成在美国境内购买证券的要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