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
本文件为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于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章程涵盖公司基本信息、经营宗旨与范围、股份发行与转让规则、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职权与议事规则、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利润分配政策、审计与财务制度、合并分立清算程序等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3,478.7210万元,总股本223,478.7210万股,均为普通股,其中A股2,007,733,310股,H股227,053,900股。公司设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与ESG等专门委员会。章程明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和高管的忠实与勤勉义务,以及公司利润分配原则,强调现金分红优先,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