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虹宏力半导体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就华虹宏力半导体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10月22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采纳港股新股票期权计划及授出2026年股票期权的相关议案。表决结果显示两项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1%以上同意。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