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实施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宏观经济及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决定回购注销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4.2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并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