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二零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星期五)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之代表委任表格)
本文件为阿尔法企业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948)就将于二零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所发出的代表委任表格。大会将审议并酌情通过三项普通决议案:(i)批准、确认及追认三泰集运有限公司与山栢置业有限公司就联合货运中心7楼至12楼、20楼全层及三个货车停车位和三个私家车停车位订立的日期为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并经补充函件补充的租赁协议I;(ii)批准、确认及追认三泰与山栢就该物业13楼11至17室订立的同日租赁协议II;(iii)授权公司任何一名董事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及签署一切相关文件以实施和落实上述两项租赁协议。股东须于大会举行前48小时将填妥并签署的代表委任表格送交公司于香港的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方为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