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10月22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出席股东共583人,代表股份1,464,984,2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466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给予董事会增发H股股份之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0000%。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