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金燕华))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金燕华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被提名人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从事影响独立性的业务往来或服务,无不良信用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和财务管理经验,拥有教授职称及管理学(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