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 作为出租人订立融资租赁)
于2026年10月20日,兴业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132)的附属公司绿金租赁与承租人镇赉县荣祥热力有限公司订立融资租赁协议,以人民币20,000,000元(约港币23,460,000元)收购其位于中国吉林省白城市的指定供热设备及设施,并返租予承租人,租期为七十三个月。交易构成上市规则下的须予披露交易,因相关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融资租赁总付款额约为人民币24,468,000元,包括本金及利息,按季支付。承租人需支付人民币1,000,000元作为保证金,并以其供热协议项下的应收款及特许经营权提供质押担保。担保人长春市九台区荣祥热力有限公司、鞠好斌及褚月华亦提供共同及个别担保。董事认为交易属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