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重大事项及相关进展的公告。因某银行与公司及多家子公司金融借款纠纷案件,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2026)粤01执保956号执行文书,对公司及子公司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项目公司股权实施冻结,涉及富力(哈尔滨)、贵阳富力、海南富力房地产开发集团等15家项目公司,冻结股权总额较大,其中海南富力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和龙门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存续公司债券提供增信措施,股权冻结不影响债券持有人对质押股权的优先受偿权,但可能影响质权实现。公司正积极与相关机构沟通,寻求妥善解决方案。此外,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李思廉因(2024)粤01执1887号案件被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包括禁止乘坐高等级交通工具、高消费场所消费、购置不动产、旅游度假等行为。公司称该限制暂未对日常经营和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将持续推进问题解决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