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珠海市赛纬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作出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土地、反垄断等相关法律法规;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标的资产定价公允,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无法律障碍;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持独立性和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所购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具有协同效应,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权属转移。
